关于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中综合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10-24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证日常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运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学校决定从第9周开始进行本学期期中综合教学检查。

一、检查内容

(一)理论教学

1.本学期教师调(停、代)课等情况及课堂教学各阶段、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

2.本学期教学基本文件(教学大纲、教材、授课计划、教案及讲稿、平时成绩及记录、课堂教学日志、听课记录本)的齐备性和质量情况;

3.对照各专业教学计划,核对教学大纲、教学任务、实验项目论证及其执行情况;

4.本学期教师听课执行情况;

5.了解各专业的教材使用情况;

6.公共选修课、开班重修课等上课情况;

7. 教学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等开展情况;

8. 检查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本学期多位教师合班上课的落实情况 

9. 检查教师上学期试卷的组卷、批阅等过程材料和本学期考试落实情况;

10.因疫情原因未正常到校学生的学习状况。

(二)实践教学

1.检查本学期实验实践教学秩序、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

2.抽查实验大纲齐备性和质量情况;

3.组织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学生进行实验教学座谈;

4.202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总结;

5.检查2023届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6.做好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7.做好科技竞赛的组织指导工作。

(三)教学建设、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1.专业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做好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各项工作;

2.做好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的检查,为申报更高级别建设项目奠定基础;


3.对各级各类教学基本项目建设情况根据要求进行检查,积极做好各级各类教学基本项目的申报准备;

4.落实教研活动开展尤其对公开教研活动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得失效果。

(四)教风、学风建设工作

开展学评教,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开展教评学活动,检查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和学习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与要求

(一)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综合教学检查采取自查、学校重点抽查、学评教、教评学、座谈等方式进行。

1.自查

教师个人、各专业和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教学与教学管理中的各个环节特别是相对薄弱的环节做好自检自查。

2.学校检查

1)抽查学校教师上学期试卷的组卷、批阅等过程材料情况;

2)抽查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

3)检查教研活动和听课执行情况;

4)检查教学建设项目执行情况;

5)抽查本学期教学基本文件的齐备性和质量情况。

3.召开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按专业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评议教师教学情况,征求学生对教学管理、教学条件、教学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相应记录。

4召开教师座谈会

各教学单位组织老师进行座谈,了解教师教学、教改等情况。

5.开展教评学和学评教

教评学:检查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和学习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学评教: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要求

为确保本次检查活动能达到预期目标,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的要求和内容,有针对、有重点地认真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2.为充分发挥教学质量检查的功能,各教学单位在自查过程中,除了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各种信息资料外,还需及时对其进行整理、分析和反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成功经验或典型案例,要及时宣传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有的放矢进行整改或调控。

3.及时做好相应的归档工作。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布置任务与宣传发动阶段(第9周)

各教学单位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安排制定本部门教学检查工作计划(附件1),并于11月2日前(第10周三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109办公室。

第二阶段:检查实施阶段(第10周-第12周)

各有关部门、个人要根据学校和本部门的检查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内容和要求,认真、及时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期中综合教学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第13周)

各教学单位在认真进行自查和检查的同时,应及时做好分析总结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附件2、3材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11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1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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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期中综合教学检查工作计划

2.期中综合教学检查报告书

3.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