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沈园等44名同学转专业学习的公示

时间:2023-02-27 浏览:


各班级: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嘉南院教字〔2021〕9号)、《人文与艺术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和《嘉兴南湖学院关于网上受理2021级和2022级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会议审批,拟同意沈园等44名同学转专业学习(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273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文与艺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反映,地点:人文306,联系电话:0573-83628172。



人文与艺术学院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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