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嘉南院教字〔2021〕9号)、《人文与艺术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和《嘉兴南湖学院关于网上受理2021级和2022级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会议审批,拟同意沈园等44名同学转专业学习(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月27日—3月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文与艺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反映,地点:人文楼306,联系电话:0573-83628172。
人文与艺术学院教务办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