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人文与艺术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相关负责人的通知

时间:2024-02-21 浏览:

各教研室、办公室: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范基层教学组织运行,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教育教学中的基础性作用,学院决定面向全体专任教师选聘基层教学组织相关负责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中国语言文学系

1.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汉语言文学教研室主任1名,秘书学教研室主任1名;

3.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秘书1名。

(二)外国语言文学系

1.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英语教研室主任1名,日语教研室主任1名;

3.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秘书1名。

(三)法学系

1.系主任1名;

2.法学教研室主任1名;

3.法学学科秘书1名。

(四)艺术欣赏公共课教研室

1.教研室主任1名;

2.艺术学学科秘书1名。

二、任职条件

(一)系主任、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师德师风;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

5.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教学效果好,教学改革成果较为突出;

6.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2年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历。其中系主任、副主任原则上选聘具有正高级职称,或有副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二)学科秘书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师德师风;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及执行能力,能认真完成学院和系安排的各项任务,善于团结他人;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工作职责

(一)系主任、副主任

1.在学院院长领导下,主持系工作,全面负责所在学科的学科建设,做好所辖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评估、教学改革与管理、教学建设与研究、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

2.系统开展有组织的教学和科研,强化教学规范和科研自觉,做好教研团队和科研团队的组建;积极组织广大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科研项目;做好本学科教师各类项目经费报销初审工作。

3.制定本组织教师培育规划,提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指导专业教师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推动实施传帮带、对新进教师开展教学指导;做好兼职教师的聘请与管理工作。

4.加强对外联系交流,了解校外同类专业的教学情况和改革的经验,每年开展1次专业社会调研,多途径了解社会上从事该专业人员的工作要求及专业人员知识更新的新要求、职业要求的新变化,并进行总结,提出教学改革意见,以确保本专业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保持专业特色和教学质量。

5.组织落实本专业的校企合作工作,努力提高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层次,在专业层面落实和建立校企合作制度,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6.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营造优良的教风学风;重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每学年组织召开1次以上专业建设的研讨或交流会。

7.协助学院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日常工作制度,完成招生宣传、学生就业、毕业生跟踪调查、学生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

8.完成学校和学院交给的其他教改、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任务

(二)教研室主任

1.负责组织制(修)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课程教学设计和实习实训室管理等教学基本文件,并组织审定教师的教学大纲、教案、讲义、教学进度计划表等。

2.根据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的要求,合理分配教学任务和实习实训任务,做好顶岗实习和专业实习安排和检查,保证教学正常运行;组织落实本专业学生的技术技能培训、科技竞赛及学生专业社团活动等。

3.负责制定所辖专业的教研活动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教师的政治、教育理论和专业学习,研究教学改革措施,组织教师参加与专业或课程有关的国内外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监督检查本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协助系主任做好各项教学检查和教学考核,并做好相应总结;开展多元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分析。

5.负责教材的选用,组织编写高质量教材和教学指导用书,进行教材、课件、试题库、资源库等教学资源建设;负责做好试卷命题与审查工作、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

6.落实学校听课制度,组织教师集体听课、互相听课、开展研讨和观摩活动,开展同行评议并使之制度化。

7.完成学校和学院交给的其他教改、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任务

(三)学科秘书

1.协助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制定教学计划,做好教师的开课、排课的组织与落实工作。

2.协助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做好各项教学检查和教学考核;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做好系和教研室各类会议的通知、记录、总结、宣传等工作;安排好办公室日常内务整理和值班工作。

4.协助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做好所辖专业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统计以及其他数据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做好本学科教师各类项目经费报销票据收集汇总工作,定期交学院院长签字审批。

5.对接学院综合办,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和科研管理相关事项,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做好系和教研室教学、办公等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维修工作。

6.完成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相关待遇

(一)工作量减免

1.受聘为校聘专业负责人的系主任或副主任,享受学校相关待遇(基本岗位津贴5000元/年,减免课内工作量99个、课外工作量80个)。

2.教研室主任每年减免99个课内工作量、80个课外工作量。

3.学科秘书每年减免50个课内工作量、40个课外工作量。

(二)考核奖惩

每年学院对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进行考核(受聘为校聘专业负责人的系主任或副主任由学校进行考核,享受考核奖相关待遇)。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分别发放岗位津贴5000元、3000元。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学科秘书分别发放岗位津贴3000元、2000元。优秀比例不超过30%。考核不合格,取消相应待遇。

五、选聘程序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月27日,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可下载填写附件《人文与艺术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选聘申请表》,通过钉钉发送给学院综合办徐若仪。经资格审查后,学院选聘工作小组围绕申报人的教学水平、教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方面在3月3日前组织面试,进行综合评议。选聘工作小组确定各岗位人选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党委会审定批准,学院发文任命,并发放聘书。

联系人:徐若仪


附件:《人文与艺术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选聘申请表》


人文与艺术学院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