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嘉兴南湖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与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成立“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并于律所所在地(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876号1幢1-9层)举行签约挂牌仪式。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郑诗贵、管理合伙人何佩文主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梦娟律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汝平律师(嘉兴学院南湖学院退休教师,原法学专业负责人,教授),人文与艺术学院副院长赵伯祥、法学专业负责人郭万明、法学教研室主任胥玲英等出席了签约挂牌仪式。

郑诗贵主任对赵伯祥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双方就如何“共建法学实践基地,共育法治实务人才”进行了深入交流。郑诗贵主任强调法学专业学生学以致用的重要性、社会技能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培养学生的社会技能提出了非常务实的方法,对学校与律所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培养法治人才的标准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赵伯祥副院长对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在实践教学方面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赵院长对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办学特色、产业教授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强调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是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阵地,希望加强与贵所在实务人才培养方面的具体合作。后续将共同拟定详细的法学实践教育基地人才培养方案。